为完善系部教学管理体系,加强课程建设和深化课程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。
一、岗位设置
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超过2名(包括2名)设置一名课程负责人。
二、任职条件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热爱本职工作,决心为系部的发展作出贡献;
2.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,对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能很好地把握,教学效果好;
3.任职期间必须是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;
4.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;
5.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。
三、工作职责
1.协助教研室主任进行本课程的教材选用、征订工作;
2.负责本课程教学日历的编制工作、指导本课程教师撰写教案;
3.组织本课程组的教师开展组内听课活动,掌握教师的授课情况,保证教学进度的统一和教学要求的一致,对常规教学环节进行全面、认真的监督和检查;
4.组织本课程组的教师开展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的改革以及研究工作,组织本课程组的教师深入小学加强本课程教学与小学教学的联系,推动本课程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;
5.组织课程组教师共同讨论考试的有关问题,负责组织课程的命题、提交评分标准。考试结束后,组织课程组教师统一阅卷,保证评分公正,并按时按质完成录入、成绩分布统计、考试分析等工作;
6.负责督促本课程组的教师按要求完成教学工作总结、教学资料整理等工作,并在认真审核后统一交教研室主任;
7.协助教研室主任搞好本课程建设工作(如达标、评优、精品课程等),组织课程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,共同提高教学团队的整体水平。每学期至少要组织3次课程组教研活动,要求每次教研活动有书面记录并签到;
8.协助教研室主任做好其他各项教学工作,积极承担系部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。
四、工作待遇
1.六年制本科课程负责人按学校文件执行;
2.非六年制本科课程负责人按课程组人员数给予补助,5人以下的课程组负责人补助150元/期,5人以上的课程组负责人补助200元/期;
3.是否担任课程负责人作为系部教师评先评优的参考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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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1日